藥用級巴西棕櫚蠟 淡黃色或黃色粉末
藥用級巴西棕櫚蠟 淡黃色或黃色粉末
【鑒別】取本品約0.1g,加5ml,加熱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趁熱點樣);另取薄荷醇、麝香草酚各約10mg與乙酸薄荷酯10μl,置同一20ml量瓶中,加甲苯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通則0502)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6μl與對照品溶液2μl,分別點于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乙酸乙酯-(2:98)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干,噴以新制的20%磷鉬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熱10~15分鐘至斑點清晰,立即檢視。對照品溶液顯示的斑點由低至高依次為深藍色的薄荷醇、紅色的麝香草酚和深藍色的乙酸薄荷酯。供試品溶液應在薄荷醇與麝香草酚相應的位置之間顯示一個大的斑點(三十烷烴),其下方可見多個微小斑點,在麝香草酚與乙酸薄荷酯相應的位置之間顯示多個藍色斑點,在上述斑點之上還應顯示其他斑點,比移值(Rf)最大的斑點應清晰,原點應顯藍色。
【檢查】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0.1g,加10ml,加熱使溶解,依法檢查(通則0901與通則0902),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色,與同體積的對照液(取比色用重鉻酸鉀液1.0ml,加水15ml,搖勻,即得)比較,不得更深。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測定(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2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類別】藥用輔料,包衣材料和釋放阻滯劑等。
【貯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