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試驗原理
將試樣水平地平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燒箱中受小火焰點燃15 s ,火焰在試樣的自由端點燃。試驗確定火焰是否熄滅,或何時熄滅。以及試樣燃燒的距離和燃燒該距離所用時間。
組成部分:
本 試驗機由控制箱、燃燒箱本體、燃燒燈、電磁閥、高壓點火器、溫度計、信號控制線及試樣上、下支架組成。本機控制箱及燃燒箱均為不銹鋼制做,外型美觀,耐 煙、氣腐蝕,且控制系統(tǒng)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點火,自動供氣,自動計時,自動結束試驗等功能,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wěn)定可靠。
汽車內飾材料阻燃性能測試儀的組成部分:
1、燃燒系統(tǒng):簡化標準燃燒箱(含通風櫥)、內徑為9.5mm煤氣燈噴嘴;點火自動控制系統(tǒng)、進排氣系統(tǒng)。
2、計時系統(tǒng):燃燒計時器、余焰計時器。
3、試驗夾具: 兩塊U形耐腐蝕金屬板制成的框架組成。其中一塊支架下板布有距離為25mm的耐熱金屬線徑0.25 mm支承線槽。
4、玻璃觀察窗:燃燒箱的前部設有一個可上下推拿的耐熱玻璃觀察窗,能方便觀察燃燒時燃燒速度變化。
5、冷板加高檔噴涂箱體:燃燒箱底部設10個直徑19mm 的通風孔,在燃燒箱頂部裝有獨立的抽風系統(tǒng),Φ 100mm可伸縮軟管直接將廢氣排除窗外。
主要參數(shù):
1、施焰時間:0~99 分99秒可設定
2、燃燒時間:0~99 分99秒可設定
3、燃燒角度:90°(即 0°)
4、噴咀口部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處
5、金屬梳的長度至少為110mm,每25mm內有7~8個光滑圓齒
6、燃燒器尺寸參數(shù):噴管內徑 ?9.5±0.1mm,噴管有效長度 100mm,有空氣調節(jié)孔
7、火焰高度:按標準要求可從 20mm 調至 100mm
8、金屬罩長:385mm,進深204mm,高度360mm
9、燃燒氣體:高純度液化氣體
10、電源:AC 220V±10%,50Hz
儀器特征:
1、點火針自動點火,安全可靠;2、自動定時定位,操作方便;
3、火焰高度可調節(jié),并配置火焰高度測量裝置;
4、U形樣夾及樣夾固定裝置;
5、配溫度傳感器,實時數(shù)顯燃燒箱內溫度。
箱體結構
燃 燒箱的前部設有一個耐熱玻璃觀察窗,該窗可整塊蓋住前面,燃燒箱底部設10個直徑19mm 的通風孔,四壁靠近頂部四周有寬13mm的通風槽。整個燃燒箱由4只高10mm的支腳支承著。在燃燒箱頂部設有安插溫度計的小孔,此孔設在頂部靠后*部 位,中心距后面板內側20mm。
燃燒箱一端設有0可將裝有試樣的支架放入的可封閉的開孔,另一端則設一個小門,門上有通燃氣管用的小孔,支承煤氣燈的支座及火焰高度標志板。
燃燒箱內部從左至右貫穿兩條便于支承試樣支架的水平導軌。
燃燒箱底部設有一只用于收集熔滴落物的收集盤。此盤放置在兩排通風孔之間而又不影響通風孔的通風。
內部結構
試樣支架由兩塊U形耐腐蝕金屬板制成的框架組成
支架的下板不僅設有6只銷子,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離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承線,線徑0.25 mm,該種支架在特定情況下使用。
安裝后的試樣底面應在燃燒箱底板之上178mm。試樣支架前端距燃燒箱的內表面距離應為22mm,試驗支架兩縱外側離燃燒箱內表面距離為50mm。
煤氣燈是試驗用火源,煤氣燈噴沮內徑為9.5mm。
當煤氣燈置于燃燒箱內時,其噴沮口部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處。
供給煤氣燈試驗用可燃性氣體燃燒后的熱值約為38MJ/m2(例如天燃氣、城市煤氣、液化氣)。
金屬梳的長度至少為110mm,每25mm內有7~8個光滑圓齒。
測量時間所用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溫度計量程應為1500C以上,精度為10C。
鋼板尺精度1mm。
通風櫥(選配):
燃燒箱應放在通風櫥中,通風櫥內部容積為燃燒箱體積的20~110倍,而且通風櫥的長、寬、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過另外兩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試驗前在燃燒箱zui終確定位置的前后各100mm處測量空氣流過通風櫥的垂直速度,該速度必須在0.10~0.30m/s 之間。
試樣要求
試樣的厚度為所試零件厚度,但不超過13mm。
以不同種類材料進行燃燒性能比較時,試驗必須具有相同尺寸(長、寬、厚)。通常采樣時必須使試樣沿全長有相同橫截面。
若零件的形狀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規(guī)定尺寸的標準試樣時,則應保證下列zui小尺寸試樣,但要記錄。
如果試樣寬度介于3~60mm,長度應至少為356mm。在這種情況下試樣要盡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寬度。
如果試樣寬度大于60mm,長度應至少為138mm。此時,可能的燃燒距離相當一從*條標線到火焰熄滅時的距離或從*條標線開始至試樣末端的距離;
若寬度小于60mm,且長度小于356mm或寬度大于60mm,長度小于138mm的試樣,則不能按本標準試驗,寬度小于3mm的試樣也不能按本標準進行試驗。
取樣要求
應從被試材料上取下至少5塊試樣。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燒速度的材料,則應在不同方向截取試樣,并且要將5塊(或更多)試樣在燃燒箱中分別試驗,以測得zui高燃燒速度。
當材料按整幅寬度供應時,應截取包含全寬并且長度至少為500mm的樣品,并將距邊緣100mm的材料切掉,然后在其余部分上彼此等距、均勻取樣。
若零件的形狀的尺寸符合取樣要求,試樣應從零件上截取。
若零件厚度大于13mm,應用機械方法從非暴露面切削,使包括暴露面在內的試樣厚度為13mm。
層積復合材料應視為單一材料進行試驗。
若材料是由若干層疊合而成,但又不屬于層積復合材料,則應由暴露面起13mm厚之內所有各層單一材料分別取樣進行試驗。
試驗前試樣應在溫度23±20C和相對溫度45%~55%的標準狀態(tài)下存放24h以上,且應一直保持到試驗前的片刻,但不超過168h。
試驗程序
將預處理過的試樣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絨的試樣平放在平整的臺面上,用2.5規(guī)定金屬梳于在起毛面上沿絨毛方向平整梳兩次。
在煤氣燈的空氣進口關閉狀態(tài)下點燃煤氣燈,將火焰按火焰高度標志板調整,使火焰高度為38mm,在開始*次試驗前,火焰應在此狀態(tài)下至少穩(wěn)定地燃燒1min,然后熄滅。
注:閥門結構應易于控制火焰高度,并易于調整火焰高度。
將試樣暴露面朝下裝入試樣支架,安裝試樣使其兩邊和一端被U型支架夾住,自由端與U形支架開口對齊。當試樣寬度不足,U形支架不能夾住試樣時,或試樣自由端柔軟和易彎曲會造成不穩(wěn)定燃燒時,將試樣放在帶耐熱金屬線的試樣支架上進行燃燒試驗。
將試驗支架推進燃燒箱,試樣放在燃燒箱*,置于水平位置。在煤氣燈空氣進口關閉狀態(tài)下點燃煤氣燈,并使火焰高度為38mm,使試樣自由端處于火焰中引燃15s,然后熄掉火焰(關閉煤氣燈閥門)。
火焰從試樣自由端起向前燃燒,在傳播火焰根部通過*標線的瞬間開始計時。注意觀察燃燒較快一面的火焰?zhèn)鞑デ闆r。
當火焰達到第二標線或者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前熄滅時,同時停止計時。
若火焰在達到第二標線之前熄滅,則測量從*標線起到火焰熄滅時的燃燒距離。燃燒距離是指試樣表面或內部已經燒損部分的長度。
當進行一系列試驗或重復試驗時,要積極證下一次試驗前燃燒箱內和試樣支架zui高溫度不超過30c。
換算公式:
燃燒速度V(mm/min)按下式換算:
V=60 X(L / T)
L—燃燒距離mm;
T—燃燒距離L所用的時間s
以燃燒速度zui大值為試驗結果。
注*如果試樣暴露在火焰中15s,熄滅火源試樣仍末燃燒,或試樣能燃燒,但火焰達到*測量標線之前熄滅,無燃燒時間可計,則燃燒速度均記為0mm/min。